工作职责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学习贯彻落实学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定就业工作指导思想。
  二、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
  三、召开毕业生大会,联系就业单位,收集就业信息,召开毕业洽谈会。
  四、制定就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就业责任制网络。
  五、签订相关就业责任书,落实就业责任。
  六、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为提高教学质量、开发新专业提供依据。
  七、及时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版权所有:艺术设计学院 苏ICP备11021512号—029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99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