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质量保证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622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院教〔20207关于印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院教〔2020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提高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艺术设计学院内部质量保证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质量保证工作小组

  长:王  

副组长:毕雪微、余涛

成 员:李晓楠、张杰、肖永杰、曹冰一、王发

二、内部质量保证工作职责

学院内部质量保证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质量管控,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标准,审定课程标准,保证专业建设的实施质量,撰写专业质量年度报告。

专业、课程质量保证小组(附件12),负责专业、课程质量的自我诊改,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学生学业情况调查分析,撰写专业(课程)质量分析报告等,保证专业、课程实施质量。

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〇年


附件1、2.docx

版权所有:艺术设计学院 苏ICP备11021512号—029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99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