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2018-2019学年 “金达企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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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艺术设计学院在校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牢固树立专业成才的思想,增强服务社会意识,增进广大学生对社会、企业的了解,特设立“金达”企业奖学金,以表彰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公正评定

二、申请条件

1、艺术设计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2、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诚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申请学期的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且成绩总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4、申请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40%;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业务技能基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学期的企业奖学金评定活动:

1)受社会治安条例处罚者;

2)受校、学院通报批评(包括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3)个人量化考核在班级后30%;

4)有挂科、补考的同学。

5)英语三级、计算机一级没过的同学。

7、同等条件下,班级干部、学生会干部优先。

三、名额、对象及金额:

1、奖励名额:8

2、奖励金额:500元/人

3、奖励对象:艺术设计学院17、18级在校生

四、评分标准

1、学习成绩:

    校特等奖学金:5分/次

    校一等奖学金:3分/次

校二等奖学金:2分/次

校三等奖学金:1分/次

  取得单项竞赛优胜的同学校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2、综合素质加分:

在班内担任干部的同学:班长团支书加2分,其他班干部加1分。在团委学生会担任干部的同学: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4分,副主席加3分,正副部长加2分,干事加1分。

扣分:作为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在学习、生活、遵守校规校纪等各方面如果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或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次扣1 分,直至取消推优资格。

3、获得荣誉:

获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一个加2分。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一个加3分。

4、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称号  3分

省级荣誉称号    2分

市级荣誉称号    1分

5、专利:

发明专利:根据参加程度奖励3-5分/项(前三)

实用新型:根据参加程度奖励1-3分/项(前三)

6、素质拓展: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协会等比赛的一个项目加1分同类比赛不予叠加。

获得各种技能、资格证书省级的加2分,国家级加4分。

7、注意事项: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中的各项加分条件学生会和班级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如:某同学担任学生会主席、文艺部部长、班长,那么只能计算学生会主席和班长的分数。

、评选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班委与辅导员组成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条件择优推荐。

2、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4、在颁发奖金的同时颁发获奖证书,证书由学院统一制作并盖章后颁发。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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