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家校联系制度(试行)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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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教育学生,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学校——家庭”共治模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育人环节中的重要作用,艺术设计学院特制定了相关的制度:

1、建立家校联系信息库。及时更新完善学生家长有关联系信息,并做好电子文档,及时更新。

2、对有违纪行为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学生,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家长,并说明可能会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便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对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要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辅导员要与后进学生的家长建立经常联系,共商学生成才发展事宜。

4、对患病学生和情绪不稳定、精神状态欠佳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注意了解深层次原因,尽可能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5、对欠费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和欠费原因。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尽可能给予更多地关心爱护,教育他们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树立家庭、学校和学生本人共渡难关的信心和决心。

6、辅导员与家长保持联系,要记录在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

7、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行。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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