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字[2019]6号
葛 莹,女,山东省临沂人,建动17-1班学生
陈远丹,女,安徽省霍邱人,建动17-1班学生
程密密,女,江苏省宿迁人,媒体17-1班学生
在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葛莹、陈远丹、程密密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给学院及班级管理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警示其他同学。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葛莹、陈远丹、程密密警告处分,处分期三个月。在处分期内取消葛莹、陈远丹、程密密的奖、助学金的评定资格,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院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在申诉期间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此决定。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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