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与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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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导员助理选拔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我院优秀的在校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各类奖学金,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者优先,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引导新生正确、高效地进行专业学习。

4.担任学生会、团总支、社团或班级主要干部,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熟悉学生身心特点,能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助工作。

5.坚决执行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及时掌握新生动态,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并能及时与辅导员做好联系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能积极引导新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二、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

    辅导员助理的基本职责是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顾问工作和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一)开学初期基本工作:

1、新生报到期间:

1)注册前协助辅导员做好准备工作,随时了解本班同学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

2)注册当天负责接待家长与新生,并且要主动向他们介绍校园、学院及本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3)按照学院要求向新生介绍入学后各项基本活动安排,督促新生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统一安排行动。

4)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有效、畅通的联系办法。及时将新生的各种问题向辅导员反映。

2、新生入学教育期间:

1)统一按照学校及学院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活动中的组织工作。

2)积极主动地走访新生宿舍,了解有关思想动态,解决一些生活与思想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新生的特长和爱好,尽快了解新生的特点。

3)组织班级活动,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及班级的团结,并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

4)与学校及学院的入学教育相配合,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的入学教育工作。

5)配合辅导员选配临时班干部,并组织临时班干部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建立起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3 、新生军训期间:

    协助辅导员参与军训各项工作,做好新生思想工作、后勤工作、伤病探视等,保证军训顺利进行。

(二)常规学习期间工作

1.及时了解所在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并将信息反馈给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老师。

2.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校、学院重要工作精神和具体部署,以便及时贯彻实施。

3.鼓励所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生自治组织,丰富大学生活。

4.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5.协助辅导员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工作,参与班级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指导学生建立好班、团组织;在此过程中,要做到公正严明,主要起指导和协调作用。

6.在期中、期末考试前,组织开展考前教育活动。

7.做好班级早操、晚自习、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8、协助辅导员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动力,培养良好的学风。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学习顾问工作。

9、依据工作职责,对所开展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学期结束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三、辅导员助理工作的考核与管理

1.辅导员助理工作考核为学期总评、学年总评和不定期考核。

2.辅导员助理学期总评由所带班级学生评价(班内每个同学打分)、辅导员评价、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

3.不定期检查由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专职老师负责,对在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有问题的学生助理辅导员,学院内部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是教育无效者予以解聘。

4.按照学期班级总评得分前30%者授予“优秀辅导员助理”称号,由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中予以适当加分。

5.经各项考核合格的辅导员助理,作为党员发展、培养考察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辅导员助理接受所在班辅导员的直接领导,其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本办法从下发日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艺术设计学院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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