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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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团委学生会立足培养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安全又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氛围。各部门所有成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学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一、各部门是学生会下设的一个部门,责任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提高 学生综合素质,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气氛。

二、各部门各成员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秩序。

三、各部门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自 身形象的宣传,协助好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机构设置

 

一、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储备干部若干名;各部门对各年级设立负责人。(1)部长负责部门工作的开展,主持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2)部长负责检查协调各组工作的开展,负责全面检查、总结和汇报;(3)部长注意掌握全部成员的思想状况,促进成员的团结;(4)副部长负责配合部长协调日常工作。

2、为增强大家的责任心,提高服务意识,实行专人负责制划分范围,并指定专人负责。或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做好请假工作,并找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代替,若替代的同学有包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责任须由请假同学承担。

3、本部门所有成员应尽力工作并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4、各负责人在接收到相关活动的工作安排后,应主动承担义务,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尽力使活动圆满完成。

5、各部门各成员应绝对服从学生会及各部门的调配,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四章具体制度及其他

 

一、例会制度

1、各部门将会不定期地召开会议。

2、凡是召开会议,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会议有关负责人请假。迟到或者早退者,须向负责人说明原因,再行处理。

4、例会过程中应保持会议现场安静,秩序井然,并且做好记录工作。

 

二、其他要求

1、各部门各成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中要以一个合格的学生干部形象严格要求自己。

2、各部门各成员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回复,并且带好笔以便记录。

3、在检查前应向负责人领取工作证,在检查途中应佩戴工作证,认真按要求填写记录表格,在检查结束后交还工作证,并且上交记录表。

4、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礼貌用语,言谈举止,切忌与同学发生冲突,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反映。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制度

 

一、评优细则

1、例会、常规检查和其他活动的出勤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推脱的情况。

2、工作完成的情况(1)完成工作的积极性;(2)常规检查过程中的态度是否良好,是否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任务,有无包庇行为。(3)与其他工作人员是否协调、配合。

 

二、处罚制度

1、例会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的三次以上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各部门委员身份。

2、在检查过程中有包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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