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党校培训制度
一、 基本任务
1.向全院学生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全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3.根据积极分子的状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计划。
4.做好积极分子的考核工作,向校党校推荐优秀学员,参加学校的党课培训。
5.完成学院党总支的其他任务。
二 、校务委员会制度
1.分党校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领导分党校各项工作。
2.分党校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及支部委员、党务秘书、分团委书记。
3.分党校务委员会必须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分党校校务会研究决定业余党校的重大事项,审定分党校的培训计划,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分党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
5.分党校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会一次,总结本学期工作和研究下学期的工作。
三 、培训制度
1.培训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
2.培训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并根据学生思想状况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3.培训对象: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全院写入党申请书的学生。
四、 考核制度
1.严格考勤。由各党课学员小组组长负责考勤,做好记录,每学期把学员的出勤情况,学习态度等进入考核成绩。
2.遵守学习记录,有事要办好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而随意不到者一律以旷课论处,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五、 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考核成绩:每学期培训后进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90%。
(2)考核成绩:根据平时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等确定成绩,占总成绩的10%。
(3)考核成绩作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组织发展程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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