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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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

 

一、考察谈话意见的写法

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要派专人同发展入党的同志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事前应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档案,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进行认真考察。然后进行正式谈话,并认真负责地整理出考察谈话情况,表明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规定的栏目内。

具体要求如下:

1、发展对象的基本表现。如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是否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认识如何;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日常学习、工作中的表现,是否是群众中的优秀者;主要优点和缺点。

2、要写明发展对象是否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或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3、谈话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二、考察谈话意见例文

关于xxx同志的考察谈话意见:xxx同志拥护党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勤奋,遇事能独立思考,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他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讲正气,顾大局,有责任感。

该同志入党动机正确,态度端正,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对党忠诚,能向组织袒露真实思想,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清楚。

该同志思想觉悟比较高,工作表现比较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材料完备,手续健全,同意发展其入党,建议党委讨论审批。

缺点是:对处理问题有时比较主观,不够冷静。

 


谈话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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