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管理办法
发布人:张孝军
发布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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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开展早操检查,我部制定办法如下:

一.无故旷操班级体育量化     扣0.1分/人次
有如下情况的作旷操处理
1.着装不合适类(如穿皮鞋、衣服不适、迟到等)
   每班1~ 5 人 作1个旷操,5~10人 作2个旷操,依次类推
2.班委应配合查操,不配合的, 算作班级五个旷操(班级旷操名单少报一个作两个旷操,依此类推。)
3.早操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 按百分率打分 质量在95%以下的班级 –0.05分
二.另附院里与早操相关的一些规定: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定程度,经学院里审批后,将给予处分,(参照《学生手册》第140页)而《学生手册》第151页规定“无故不参加早操一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学生手册》学生体能测试细则(第160页)中,规定:“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应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奖励5分。“对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的1/10者,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期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3者,其体能测试成绩为不及格。该学年成绩最后记为59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才可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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